例如,命主已經罹患癌症或者是遇到,其他極度負面的人事物碰撞,當下內心已經惶惶不安、六神無主了。論命者卻執意告訴他,因為你座大限忌或是十面埋伏,所以你明年,或者未來肯定會更糟。
這樣彷佛如恐龍法官般的判決,當然無法令人信服。法官只見了一個殺人犯,做了殺死人的事實,完全不審酌殺人動機,兇手與被害人的關係、殺人者的心神狀態等等因素,馬上判決被告死刑,因為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,所以被告應該判死刑。
論命就像社會科學,沒有一定的答案,可以說是,法無常法,並不是像自然科學那樣的硬梆梆,1+1等於2。我司法門的學理,只是一個大數據統計學而已,也可能因為各種,社會演化因素的改變而修正更改,只是提供各位判斷吉凶的一個根據,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。更何況,未來心不可得,被論命者,雖然被忌煞纏縛,但是也有管得到祿權科啊!
所以我們論命一定要給命主希望,鼓勵他做到陽昇陰降,心靜下來,用智慧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,縱使依學理上,命主行運真的非常糟,也可能撥亂反正啊!否則被論命者,被你毒舌一說,反而更加恐懼掛心,疾病亂投醫,甚至有些想不開就自殺了,機關算盡太聰明,反算了卿卿性命,那不就更糟糕,本來要幫人家,反而害了人。
是名斗數,即非斗數,如果論命者,仍然執著與斗數的理論,完全不考慮其他主客觀因素這樣的論命方式,跟食古不化的法匠,亦即恐龍法官是沒有兩樣的。